拉卡拉POS机办理平台
咨询热线(微信同号)18828096318
保险费率指支付费用的比例。 例如,保险业的保费率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与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之比。 也指在计费单位打电话的费用。
纯保险费率:保险金额损失率 稳定系数:(保险金额损失率=总保险赔偿/总保险金额×1000‰)
附加费率:(保险业务经营费用) 适当利润)/保险净收入总额
保险人在确定保险费率时,应当贯彻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 具体来说,确定保险费率的基本原则是充分、公平、合理、稳定、灵活,促进防损。
充足原则
也就是说,收取的保险费足以支付保险费、合理的经营费用、税收和公司的预期利润。 充足原则的核心是确保保险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公平原则
这意味着一方面,保费收入必须与预期支付成正比; 另一方面,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费应当与所获得的保险权一致,保险费的数额应当与保险类型、保险期限、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年龄和性别有关。人群相对对称。 具有相同风险性质的被保险人应承担相同的保险费率,具有不同风险性质的被保险人应承担不同的保险费率。
合理性原则
也就是说,保险费率应该尽可能合理,保险公司不应该因为保险费率过高而获得超额利润。
稳定灵活的原则
是指保险费率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以保证保险公司的声誉; 同时,还应根据风险、保险责任、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推进防损原则
制定保险费率有利于促进被保险人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做好防灾工作的被保险人将降低其保险费率; 对无损失或损失较小的被保险人实行优惠费率; 对防灾防损工作不力的被保险人,实行高额保费或增加续保费。